附件1
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6年)
一、總體說明
(一)指標構成。本指標共包含8項一級指標,21項二級指標,54項二級指標分項。
(二)評價方法。評價采取百分制,總得分滿分為100分。總得分為各一級指標得分之和。各級指標得分為其下層指標得分之和。計算時各分值保留2位小數。
(三)指標權重。各級指標設置相應的權重。一級指標權重為其各二級指標權重之和,二級指標下的各分項權重之和為100%。
二、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及權重 |
二級指標及權重 |
二級指標分項及計算方法 |
惠民服務L1(37%) |
政務服務L1P1(8%) |
1.以公民身份號碼或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唯一標識的電子證照使用率(L1P1-A1) |
2.一站式辦理率(L1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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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上統一入口率(L1P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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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L1P2(3%) |
1.城市交通運行指數發布情況(L1P2-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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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共汽電車來車信息實時預報率(L1P2-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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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交通乘車電子支付使用率(L1P2-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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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服務L1P3(3%) |
1. 社保服務在線辦理情況(L1P3-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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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社保自助服務開通率(L1P3-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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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保異地業務聯網辦理情況(L1P3-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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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L1P4(3%) |
1.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普及率(L1P4-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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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預約診療率(L1P4-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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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健康檔案調閱率(L1P4-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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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服務L1P5(3%) |
1. 學校多媒體教室普及率(L1P5-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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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師生網絡學習空間覆蓋率(L1P5-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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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學校無線網絡覆蓋率(L1P5-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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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L1P6(3%) |
1. 就業信息服務覆蓋人群情況(L1P6-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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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就業服務在線辦理情況(L1P6-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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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服務L1P7(7%) |
1. 移動互聯網城市服務提供情況(L1P7-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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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移動互聯網城市服務公眾使用情況(L1P7-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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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卡通應用情況(L1P7-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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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服務L1P8(5%) |
1. 困難戶電子信息檔案建檔率(L1P8-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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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互聯網殘疾人無障礙訪問情況(L1P8-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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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服務L1P9(2%) |
1. 網上商品零售占比(L1P9-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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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跨境電商交易占比(L1P9-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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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治理L2(9%) |
城市管理L2P1(4%) |
1. 數字化城管情況(L2P1-A1) |
2. 市政管網管線智能化監測管理率(L2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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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綜合管廊覆蓋率(L2P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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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L2P2(5%) |
1. 公共安全視頻資源采集和覆蓋情況(L2P2-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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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資源聯網和共享程度(L2P2-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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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安全視頻圖像提升社會管理能力情況(L2P2-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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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宜居L3(8%) |
智慧環保L3P1(4%) |
1. 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情況(L3P1-A1) |
2.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率(L3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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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環境問題處置率(L3P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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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節能L3P2(4%) |
1. 萬元GDP能耗降低率(L3P2-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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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綠色建筑覆蓋率(L3P2-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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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率(L3P2-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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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設施L4(7%) |
寬帶網絡設施L4P1(4%) |
1.固定寬帶家庭普及率(L4P1-A1) |
2. 光纖到戶用戶滲透率(L4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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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移動寬帶用戶普及率(L4P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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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信息平臺L4P2(3%) |
1. 多尺度地理信息覆蓋度和更新情況(L4P2-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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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平臺在線為部門及公眾提供空間信息應用情況(L4P2-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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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用戶提供高精度位置服務情況(L4P2-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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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資源L5(7%) |
開放共享L5P1(4%) |
1. 公共信息資源社會開放率(L5P1-A1) |
2. 信息資源部門間共享率(L5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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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利用L5P2(3%) |
1. 政企合作對基礎信息資源的開發情況(L5P2-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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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L6(8%) |
網絡安全管理L6P1(4%) |
1.智慧城市網絡安全組織協調機制的建立情況(L6P1-A1) |
2.建立通報機構及機制,對信息進行共享和通報預警,提高防范控制能力情況(L6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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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完善網絡安全應急機制,提高風險應對能力,并對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進行及時有效的響應和處置(L6P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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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與數據安全L6P2(4%) |
1.梳理并形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名錄,并完成相關備案工作情況(L6P2-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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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和等級保護要求,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施有效的安全防護(L6P2-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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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監管情況(L6P2-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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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創新L7(4%) |
體制機制L7P1(4%) |
1. 智慧城市統籌機制(L7P1-A1) |
2. 智慧城市管理機制(L7P1-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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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智慧城市運營機制(L7P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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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體驗L8(20%) |
市民體驗調查L8P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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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關于各省自選評價指標的說明
《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6年)》(附件1)為各省(市)本次評價的基礎評價指標,是必選評價項,滿分為100分。此外,各省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自愿原則設定自選評價指標,分值為10分。自選評價指標的設定和評價要求如下:
1、各省自愿決定是否設定自選評價指標。如設定自選評價指標,省內各申報城市均應開展必選評價和自選評價。計劃單列市不設定自選評價指標。
2、自選評價指標的一級指標統一定名“自選指標”,二級指標由省設定,數量不超過3個,每個二級指標下的分項評價點不超過3個(參考附件1設定方法)。需要為二級指標和二級指標下的分項評價點設定相應的權重,合計總分值為10分。
3、自選評價指標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盡可能選擇可測量、可獲取的客觀數據,盡量避免以專家打分等主觀方式進行評價。
4、自選二級指標及二級指標下的分項評價點不應與附件1中已提出的指標存在交叉重復,最好能夠體現當前指標中未涵蓋的領域和方向。如自選二級指標可以設定產業經濟、旅游服務、社區服務等。
5、自選評價指標與基礎評價指標同步開展評價,各省市在設定自選二級指標及二級指標下的分項評價點時,應參照附件1的體例,給出相應的指標釋義、評價方法及計算公式等(模版附后)。
自選評價指標模版
一級指標及權重 |
二級指標及權重 |
二級指標釋義及評價方法 |
二級指標分項及計算方法 |
自選指標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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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型智慧城市優秀實踐案例編制要點
一、編寫大綱
(一)自擬案例名稱(需要突出主題、特點鮮明)
(二)案例至少需要包括如下章節,各級標題自擬:
1、背景與需求
1)背景:簡要闡釋該案例基礎和背景。
2)需求:簡要概括該案例要重點解決的民生服務、城市管理、
產業發展等問題。
2、主要做法
站在智慧城市建設角度,闡述該案例的主要做法和經驗,避免就技術談技術,體現共享應用。條理清楚,并能充分體現該案例的可復制性和推廣性。
3、特色亮點
圍繞基礎環境、體制機制、工作方法、重點應用、實施路徑、市場合作、產業帶動、建設運營模式等方面,梳理歸納該案例的特色和亮點。
4、應用成效
描述該案例在經濟、社會等方面已取得的應用成效,盡量增加量化描述,用數據說話。
二、總體要求
案例應在體制機制、工作方法、應用模式或技術路線等方面體現出創新性,具有可推廣復制的有益經驗供其他城市參考借鑒。
1、案例文字凝練,字數控制在8000字以內。
2、圖表總數最多不超過10張。
3、案例文字客觀、真實,避免過于理論化和技術化,避免體現企業宣傳色彩。
4、所引證的數據和資料,需要標明出處。
附件4
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報告編制要點
一、本省(市)組織評價工作概況
評價工作組織、自選指標、評價過程介紹等。
二、本省新型智慧城市經驗總結
基于評價結果和相關工作情況,分析總結經驗成效和面臨問題。
三、本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優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