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于啟用“宜安行”網上通行平臺的通告
(第6號)
為充分運用大數據開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現交通出行全程可追溯,堅決阻斷傳染源,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啟用“宜安行”網上通行平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20年2月12日10:00時起,正式啟用“宜安行”網上通行平臺。
二、宜昌市外返宜、市內離宜和跨縣市區出行人員通過“宜安行”微信小程序登錄申請電子通行證。縣域內交通出行按當地縣級指揮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出行人員提供申請資料并配合開展必要的檢查檢測后,由當地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網上審查并核發電子通行證。已核發的紙質通行證明可作為網上審核的依據及供離宜人員市外使用。
四、電子通行證有效期自網上生成之時起,宜昌市外返宜的72小時之內有效,市內離宜和跨縣市區出行的48小時之內有效。超過有效期的,可重新申請。
五、疫情防控、醫療救護、執勤執法、應急搶險、殯葬服務、運輸生產生活物資的車輛(每車限載2人,含空載車輛),直接憑單位出具的證明向當地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辦電子通行證,在全市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期間有效。
六、各地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規定,嚴格審核出行人員健康狀況,規范線上線下審查流程。
七、市、縣兩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已核發的紙質通行證明,自“宜安行”微信小程序啟用72小時之內有效,過期作廢。
八、全市各檢查站點對出示有效電子通行證的,掃碼驗車、消毒測溫后放行;對無電子通行證或電子通行證失效的,一律勸返;對疫情防控、醫療救護、執勤執法、應急搶險、殯葬服務、運輸生產生活物資的車輛未換辦電子通行證的,將紙質通行證拍照后放行。
九、“宜安行”微信小程序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情況動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