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下發《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并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要求,住建部等部門“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分類采取行政處罰、督促整改、通報案例等措施,集中解決一批民營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地方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
《若干舉措》聚焦促進公平準入、強化要素支持、加強法治保障、優化涉企服務、營造良好氛圍等5個重要方面,提出了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28項舉措。
《若干舉措》要求:
在國家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中,選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條件相對成熟的項目,形成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的重大項目清單。通過舉辦重大項目推介會、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上開辟專欄等方式,向民營企業集中發布項目信息,積極引導項目落地實施。
要適應民營中小微企業用地需求,探索實行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關聯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
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在城市管理、生態環保、市場監管等重點領域分別明確不予處罰具體情形。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監督行政罰款設定和實施的指導意見》。開展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罰款事項專項清理,清理結果對社會公布。
要加大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清理力度,重點清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審計部門接受民營企業反映的欠款線索,加強審計監督。
《若干舉措》的28項舉措中,由住建部負責落實的有:
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外,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氣供電企業的投資界面免費延伸至企業建筑區劃紅線。
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分類采取行政處罰、督促整改、通報案例等措施,集中解決一批民營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地方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支持各地區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的應用。
記者從8月1日舉行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進一步破除招標投標領域影響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的規則障礙和隱性壁壘,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通知》,部署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通知》要求,各地方、各相關部門從今年以來啟動實施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中按照原則上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項目抽查,核查這些項目在招標投標全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情形,重點是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4種情形,也就是是否存在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是否存在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招標投標活動,是否存在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供給不足,以及是否存在監管執法機制有明顯短板等問題。
本次專項治理聚焦查問題、糾偏差、補短板、抓落實,各地區、各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嚴格依法治理,加強協調配合,力求取得實效。
針對招標人通過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提出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占有率等要求搞地方保護的,各級行政監督部門要責令招標人進行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針對市場反映突出的圍標串標、掛靠資質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各級行政監督部門將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進行打擊,影響惡劣的案件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通報曝光。
針對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不規范、監管機制不暢通的,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部門要牽頭,會同行政監督部門進一步厘清責任,明確整改任務,抓緊補齊短板弱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