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2022-11-04

甘肅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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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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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電信設施是新型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甘肅省委省政府產業興省工業強省戰略全面實施,加強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對于深入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大數據戰略、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近兩年來,甘肅省積極開展以地方性立法推動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工作,促進省內信息通信行業高質量發展。圍繞電信設施的規劃與建設、管理與保護、監督與保障等問題,甘肅提出了新的破解之法—《甘肅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該《條例》于2022年7月29日在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通過表決,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六章四十一條,從電信設施適用范圍、規劃編制、平等接入、共建共享機制、附掛規范、安全保護、禁止行為等方面對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作出具體規定。
嚴格執行“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條例》明確將電信設施專項規劃有關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建設和村鎮、集鎮建設應當配套設置電信設施。建筑物內的電信管線和配線設施以及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的電信管道,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的設計文件,并隨建設項目同時施工與驗收,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將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電信設施接入公用電信網絡。
從源頭上打破有線寬帶接入的壟斷,確保用戶自由選擇權。《條例》一是明確對從事住宅小區、住宅建筑、商住樓、商業建筑、公共建筑的建設項目中,必須要滿足多家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平等接入和使用條件;二是明確建設項目的有關單位、人員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三是明確建設項目的有關單位、人員不得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向用戶提供公共電信服務,國家規定禁止或者限制進入的區域除外。同時針對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責任做了規定,明確其不得簽訂排他性協議,阻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接入。
確保電信設施有序建設,進一步加大社會資源共享。《條例》明確在公共機構、公共場所、公共設施所屬建筑物上,附掛電信線路或者設置小型天線、通信基站等電信設施,在滿足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應當向電信業務經營者免費開放,并提供接入條件和場地。同時規定了需要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掛電信線路或者設置小型天線、通信基站等電信設施的,應當與建筑物產權人或者使用人協商一致,并支付使用費用。
解決電信設施被破壞、盜竊、野蠻施工等毀損公共電信設施的問題。《條例》明確了從事建設施工、生產、種植樹木等活動,不得危及既有電信設施的安全或者妨礙線路暢通;可能危及電信設施安全時,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事先通知有關電信業務經營者,并由有關組織或者個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同時對電信設施的改動、遷移或者拆除規范做出了先建設后拆除、事先征得電信設施產權人同意、費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等規定。
下一步,省通信管理局將積極組織開展《條例》系列宣貫工作,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電信設施安全保護范圍、監督檢查制度等內容,建立健全破壞電信設施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制度,推動各項規定規范落地見效,為持續推進數字化發展,推動信息通信行業高質量建設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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