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 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2021-05-31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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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 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安防展覽網 政策法規】明天是6月的第一天,也是兒童節,一大波政策新規將正式實行,有針對醫療器械安全的,有針對未成年保護的,有針對鄉村振興的,還有公安交管方面的,下面小編給大家具體講講。
修訂后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6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落實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制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規定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產品上市后管理,建立并執行產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對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擔責任。《條例》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鼓勵行業創新發展。將醫療器械創新納入發展重點,優化審批、備案程序,對臨床試驗實行默示許可,縮短審查期限,實行告知性備案。《條例》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加大對違法單位的行業和市場禁入處罰力度,大幅提高罰款幅度。
為“少年的你”撐好法律保護傘!兩部新修訂未成年人法律6月1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的“六大保護”中,家庭保護仍然處于首位,其中明確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十項監護職責,如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注其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等,同時也規定了十一項禁止行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違法處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等。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該法律自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以及為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預防犯罪教育負有直接責任;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
鄉村振興促進法通過 6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律規定,每年農歷秋分日為中國農民豐收節;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健全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健全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分類有序推進村莊建設,嚴格規范村莊撤并,嚴禁違背農民意愿、違反法定程序撤并村莊。
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實施 6月1日起實施
公安部推出“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新措施包括: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程序,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內容,取消科目二考試“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項目由5項減少為4項;調整考試預約時間,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后30日調整為20日;增駕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間隔時間由40日調整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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